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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域
数据库加密 诺亚防勒索访问域
数据库防水坝 数据库防火墙 数据库安全审计 动态脱敏流动域
静态脱敏 数据水印 API审计 API防控 医疗防统方运维服务
数据库运维服务 中间件运维服务 国产信创改造服务 驻场运维服务 供数服务安全咨询服务
数据出境安全治理服务 数据安全能力评估认证服务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数据安全治理咨询服务 数据分类分级咨询服务 个人信息风险评估服务 数据安全检查服务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
数字经济的本质特征是数据驱动,因此,数据已成为影响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会议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聚焦数据安全,提交相关议案和提案,呼吁建议加快数据安全立法,明确数据所有权;建立国家数据共享平台,同时清晰界定数据共享属性和权限……
两会代表、委员的提案与建议引发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这些提案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未来的政策导向与发展走势,美创科技现将这些建议和提案进行整理汇总,以供参考。
加快数据立法,加强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在金融领域,依托数据管理带来的业务价值已逐渐凸显,数据要素将成为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和关键支撑力,但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金融相关数据的归属问题有明确规定,有关规定只少量出现在行业规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存在较大的模糊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崔瑜表示,用好金融数据,要强化数据监管功能,提升数据要素的生产效率、降低风险;完善金融数据分类定级行业标准建设,形成行业重要数据目录;强化金融数据场景应用监管,防范数据安全保护的交叉风险;依托金融基础设施探索数据资源的共享流通;加快推进数据产权相关立法研究。
全国人大代表、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文爱华
全国人大代表、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文爱华建议,加强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加快数据立法工作,明确数据的所有权。他认为,大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必须进一步对数据权属问题予以明确,包括数据使用权、数据收益权、数据共享权、数据知情权、数据更正权。
有序开放共享,清晰界定权限
丰富、全面的大数据是发展企业数字化管理的宝贵资源,但我国目前仍面临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各主体间数据流动和数据交换方面仍缺乏顺畅的渠道和完善的管理机制等障碍。
民进中央(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在提案中指出现阶段在数据应用上存在的一些亟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诸如,各部门面向社区的各类平台、数据仍存在“信息孤岛”和“平台壁垒”问题。文爱华表示,在金融领域,“数据孤岛”的现象也存在,金融行业数据开放和共享还不够,部分商业银行数据处理能力还比较弱。
民建中央(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建议构建法律、管理、技术层面的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体制。加快细化数据分类分级基础上数据开放责任分担制度研究,明确数据安全责任的归口部门、管理制度和处置流程,确保在数据安全法出台后尽快推出相关的可操作性实施细则。出台政策鼓励地方针对有条件开放类数据,进一步扩大开放范围和方式。
文爱华亦建议,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在统一的规则下有序开放共享数据资源,加快政府和公共部门的数据开放,推动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的交易与共享,避免形成“数据孤岛”。
全国人大代表、苏宁集团董事长张近东
全国人大代表、苏宁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建议建立国家级数据共享平台,逐步推进公共数据的无偿共享。但在实施公共数据的无偿共享过程中,要有明确的标准和措施,建立安全开放的共享机制,清晰界定权限,使数据能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被高效利用。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李国华建议,明确国家、省市各级数据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数据确权政策,指导推动数据确权产业的发展,统筹规划、统一监管并加强指导数据确权工作,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数据交易等工作。
完善数据产权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表示,当前,我国信息化技术高速发展,数据与社会经济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数据产权规则的明晰既是数字经济发展过程的核心问题—数据流通和数据保护问题的基础,又是解决二者平衡关系的重要切入点。
李大进建议,有关部门继续参考各个主要国家、区域的研究成果和立法实践,并加强政府、企业、学者和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和研讨,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经济产业发展需要,以及与国际接轨并切实可行的数据产权制度。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也要捍卫个人信息安全
当前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全国人大代表、台盟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刘艳认为,此背景下必须加强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尤其是涉及个人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迫在眉睫。
全国人大代表、台盟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刘艳
刘艳建议,要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增强信息保护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及其相应实施细则的出台,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强执法力度,确保现行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大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宣传工作和保密培训工作。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的,必须追查到个人,严格依法惩处。
加强跨境数据分级分类管理
数据跨境流动现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必要力量,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管理策略,但存在数据跨境流动管理的顶层战略尚不够清晰,流动规则体系推进进程亦不够快速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亚太高级副总裁蒋颖在提案中表示,应重点关注全球数字产业及相关国际规则发展态势,以维护个人隐私权利、保障企业发展创新、捍卫国家数据主权安全,增强数字国际竞争力三个价值维度为基本考量,建立管控精准、可操作性强、国际信赖度高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亚太高级副总裁蒋颖
蒋颖建议,将分级分类管理作为数据出境管理制度设计的核心思路,对不同类型的数据实施多样化出境规则,根据数据出境后风险大小及所保护法yi益不同,确定每一类型每一层级受控数据范畴,并最终确立精准、差异化跨境流动管理政策。
另外,对于个人数据或其他非重要数据,建议突破本地化存储及安全审查的限制,采取较为灵活的出境政策。为满足这一需求,可借鉴欧美等国做法,丰富数据出境管理方式,如发布指引性跨境流动协议范本、将部分国家和地区纳入可自由流动范围等。
打通数据壁垒,加强隐私保护
目前我国在大数据、区块链领域,仍然面临数据壁垒制约,数据流通共享亟待加强,数据保护体系不完善,数据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交易权缺少法律保障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建议,应打通数据壁垒,促进数据跨界融合,助推产业创新与升级,通过全面推进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打造重点示范应用,管理引导行业数据安全合规流通,释放公共数据红利。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
甘霖还建议,加强隐私保护,前瞻研究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数据资产权益归属原则,以及数据拥有者、使用者、管理者等各方在数据采集、存储、应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提升数据资产安全、个人隐私保护能力,确保数字资产价值分配安全可靠、合理、有效。应防范安全风险,从网络防卫和安全两个角度,研究解决数据安全问题。
多位代表委员关注智能汽车数据安全
根据统计,2020年中国市场智能汽车新车所贡献的数据达到139210.5EB,车辆产生的数据数量大、种类多,其间不免存在数据泄露、违法等风险。针对数据监管、数据采集、数据确权、反垄断、人脸识别、智能汽车、跨境流动等不同领域,一些代表委员分别提出了各自的立法建议。
陈虹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建议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明确责任承担主体,推动自动驾驶专属保险体系的完善进程。他提议建立准入制度,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包括高精地图数据)的采集、存储和商业用途需经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管理。只有满足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要求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才能进入汽车公告目录。同时,从加强数据隐私保护,制定过程审查制度,以及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等三个方面来建议保护汽车数据安全。
李稻葵
全国政协常委、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建议,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协调发展和监管二者的关系,提升对包括互联网平台在内的数字经济企业的治理能力,推动参与全球数字经济的规则制定。
周鸿祎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建议,在车企端,汽车在出厂之前需通过结合实际应用场景的攻防演练,提升企业和车辆的网络安全防护等级。国家端,加强智能汽车在使用过程中数据采集的监管,禁止采集用户不知情数据,禁止过度采集超出满足智能汽车功能的地理环境数;制定相关标准并加强数据的出境监管,细化相关数据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