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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拟出台规定,房产中介售个人信息或被罚款
      发布时间:2020-06-30 阅读次数: 274 次


      买过或租过一次房,就会收到无数房产中介的推销电话——这是很多人有过的遭遇,而这其中,信息的泄漏是关键。2020年6月29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三审稿”)规定,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泄露、买卖所掌握的房屋租赁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否则,最高将被处以一万元罚款。


      据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成明介绍,2017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草案)》。2018年12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2019年10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出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两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函征求了90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意见,赴从化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实地调研等。


      邓成明透露,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实践中,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出售房屋租赁当事人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行为,建议增加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和法律责任。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并增加了相关内容,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泄露、买卖所掌握的房屋租赁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泄露、买卖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的,由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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