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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江数据安全治理论坛”暨《浙江省汽车数据处理活动规定(专家建议稿)》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3-08-15 阅读次数: 1281 次






      研讨会主题




      8月10日,“之江数据安全治理论坛”暨《浙江省汽车数据处理活动规定(专家建议稿)》研讨会在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举办。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聚焦于“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安全与数据合规”,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和数据合规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管理的关键问题与挑战,共同研讨有效的处理策略与实践路径,为推进浙江省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管理的创新与发展献智献策。研讨会在浙江省委网信办的精心指导下,由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主办,浙大计算机创研院数据安全与合规中心、浙大计算机创研院网络空间安全研究中心承办。

      开场致辞




      在研讨会开场之际,浙江省委网信办网络数据与技术处处长顾小卫,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贤斐分别发表了致辞。

      顾小卫在致辞时指出,《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在促进汽车产业合规发展方面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落地执行层面也可能面临诸多挑战,为使该项规定在我省落地落实,需要出台相关细化文件。本次研讨会修订了《浙江省汽车数据处理活动规定(专家意见稿)》,以期作为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安全与数据合规工作的前提与保障。希望通过本次论坛活动,凝聚共识、群策群力,为我省汽车数据安全合规工作健康、融合、有序地发展贡献智慧,提出方案,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

      刘贤斐在致辞时表示,《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主要基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防范化解汽车数据安全风险的实践需要;另一方面,保障汽车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的客观需要。在双重需求的背景下,如何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安全与数据合规工作,已成为一项重要议题。本次研讨会围绕该重要议题展开讨论,希望助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稿件研讨




      本次研讨会分为起草背景介绍、稿件研讨两个环节。在起草背景介绍环节,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数据合规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罗尚虎梳理了《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发起背景,并回顾了近年来开展相应汽车数据合规支撑工作时所遇到的问题,同时介绍了《浙江省汽车数据处理活动规定(专家意见稿)》的起草目的、起草依据以及内容架构的关联性。

      在专家意见稿研讨环节,来自科研机构、律师协会、企业等十余位专家围绕《浙江省汽车数据处理活动规定(专家意见稿)》进行详尽审查与深入研讨。专家们集思广益,从术语定义、汽车数据处理的框架标准、法律规范、参与主体的责任划分、第三方监管问题等方面提出有效的意见与建议。其中,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郑春燕从规定的语义表述、范围限定、规范对象、行文规范等方面进行修订,彰显对立法研究与规定起草的深刻洞察和精准把握;浙江工业大学网络安全学院副院长洪榛建议该规定可突出我省特色元素,重点明确汽车数据的分类分级;杭州美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O柳遵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公法所所长冯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网络空间安全研究中心实验室主任吴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陈媛芳,杭州市律师协会理事、杭州仲裁委委员周延峰,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安全部总监潘亮,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IT部负责人马霄,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数据合规中心研究员陈霄等其余专家就自身专业领域提出见解,并进行充分讨论与交流,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安全与数据合规提供智囊支持。

      最后,顾小卫作总结发言,并感谢各位专家为我省汽车数据安全合规工作建言献策,本次研讨会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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