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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数据安全法》为纲,筑牢数字时代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6-04-14 阅读次数: 235 次

      以下文章来自于杭州数据安全联盟公众号,作者美创科技。


      数据,是数字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更是国家安全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4月15日,我们迎来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宣传教育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聚焦数据安全这一时代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作为我国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自2021年正式实施以来,为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筑牢了法治根基,也为每一位公民、每一家企业划定了行为边界、提供了权利保障。

      在数字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从个人手机里的聊天记录、消费痕迹,到企业的经营数据、核心技术资料,再到国家的政务数据、关键信息,数据的流转与应用无处不在。然而,数据泄露、非法收集、滥用篡改等问题也随之凸显:买房后被装修公司轮番骚扰,老年人被冒充工作人员窃取信息注册账号,企业核心数据被非法倒卖……这些看似日常的场景,背后都潜藏着数据安全风险,不仅会侵害个人合法权益、影响企业健康发展,更可能威胁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数据安全法》的出台,正是为了回应时代需求、破解安全难题,它以“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立法宗旨,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让数据安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明法知责:《数据安全法》的核心要义,你必须掌握《数据安全法》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了数据安全的责任主体、核心制度和行为规范,既守护国家数据安全底线,也守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更兼顾数据开发利用与安全保障的平衡,其核心要义可概括为三个“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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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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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守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国家数据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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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数据安全法》明确规定,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其中,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的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筑牢国家数据安全的“防火墙”。

      同时,法律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对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义务相关的管制物项数据,依法实施出口管制,坚决维护国家数据主权。从浙江温州数安港的司法实践,到各地检察机关对数据犯罪的严厉打击,正是对《数据安全法》这一核心要义的生动践行,为国家数据安全保驾护航。



      PAR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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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守权责统一,明确各方数据安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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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数据安全法》清晰划分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责任边界,构建起“个人自律、企业管理、行业引导、行刑衔接”的共治格局。

      对企业而言,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重要数据处理者还需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现实中,部分房地产、装修等行业从业人员因缺乏法律意识,随意交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殊不知这种行为已违反《数据安全法》,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浙江温州瓯海区一年就受理40余件房地产相关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达40余万条,涉案人员多因“无知”触碰法律红线,这也警示企业必须扛起数据安全主体责任。

      对政府部门而言,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工业、电信、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网信部门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对个人而言,《数据安全法》明确保护个人与数据有关的权益,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同时,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PART.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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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守发展导向,平衡数据安全与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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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安全法》并非“一刀切”限制数据利用,而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以数据开发利用促进数据安全。法律明确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培育数据产业体系,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浙江温州瓯海区检察机关探索的“商业隐私拨号”解决方案,借鉴网约车隐私拨号技术,推动企业开发“数字人外呼”产品,将手机号码转换为匿名ID,实现了公民个人信息匿名化、去标识化,既帮助企业开展合法营销,又避免了从业人员涉罪风险,正是《数据安全法》“安全与发展并重”理念的生动实践,让数据在法治框架内释放最大价值。

      数据分级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后,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法人和自然人合法权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保护与管理,明确不同数据的安全责任与防护要求,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数据安全治理格局。

      结合法律要求与实际管理需要,数据一般按重要性划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三个层级,同时按属性分为个人信息、企业运营数据、公共服务数据、行业敏感数据等类别,一般数据采取常规安全防护措施,重要数据需落实专项管理、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要求,核心数据则实行严格管控、重点保护,通过分类分级实现精准防护,既保障数据合理利用,又有效防范各类数据安全风险。

      普法践行:让《数据安全法》走进日常生活,守护每一份数据权益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不仅在于普及法律知识,更在于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数据安全、人人维护数据安全”的良好氛围。《数据安全法》的落地生根,需要每一个主体的主动践行,每一个人的自觉参与。

      对企业而言,要主动学习《数据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部数据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法治培训,规范数据收集、存储、使用、传输等全流程行为,主动排查数据安全隐患,积极探索数据合规与产业发展的良性路径,让数据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而非“风险点”。

      对个人而言,要提升数据安全意识,牢记“三不原则”:不随意泄露个人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下载非官方App,不随意授权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遇到个人信息泄露、数据滥用等情况,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四川乐至县检察机关办理的侵犯老年人个人信息案中,正是因为村民缺乏数据安全意识,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这也提醒我们,个人的警惕与坚守,是数据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对相关部门而言,要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案例解读、专题讲座等形式,让《数据安全法》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同时,要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数据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效应,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PART.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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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以法治之力,护数字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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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时代,数据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关乎国家安全。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既是一次普法宣传,更是一次责任重申。《数据安全法》是守护数据安全的“根本大法”,是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更是每一位公民、每一家企业的“行为准则”。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让我们以《数据安全法》为指引,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数据安全意识,履行数据安全义务,共同筑牢数据安全防线,让数据在法治的阳光下有序流动、充分利用,为数字中国建设保驾护航,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普法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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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牢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数据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与《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共同构成我国网络空间法治体系的核心框架。


      若发现数据泄露、非法收集、滥用等违法行为,可通过12377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15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等渠道进行举报,共同守护数据安全!


      国家安全机关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公民应当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这包括配合调查、提供证据、保守秘密等具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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